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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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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强兵

主角:李玉虎李奇
分类:玄幻
频道:男频
更新:2022-11-17 1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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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简介
红颜多情剑的作品《穿越强兵》上线,目前该小说连载中,作为玄幻类型小说是一定要阅读的,对于很多粉丝来说,最为吸引人的自然是里面的主角李玉虎李奇等人,不落俗,有新意,内容讲的是:侦察排长高山犯了错误,被贬去当运送弹药的军工,在一次执行任务的时候,受到了伏击,等他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在一个扭曲了时间的古代世界,最要命的是,和他一起过去的还有一个漂亮女人。在这个未知的世界里,高山如何靠自己的实力打出一片自己的天空?周旋在众多美女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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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少女连正眼都没有看他们一眼,咬着嘴唇说:“你们都被捆住了,穿不上衣服,现在我让他们把你们身上的绳子解开,你们可不要妄想逃走。方圆百里之内,只要是我想找的东西,别说是个大活人,就是一只兔子我也能翻得出来。”

高山连连摇头:“姑娘这么优待俘虏,我们要是再想着逃跑的话,那也太不识抬举了。再说深身老林的,我们又能跑到哪里去?”

那少女对这个回答很满意,使了一个眼色,蒙迪走过来解开了高山身的绳子。此人是苗寨第一勇士,也是一个识英雄重英雄的人物,将绳子扔到旁边,背负着双手,一副惺惺相惜的神情看着高山。

高山老实不客气的从地上拾起鞋子和衣服,对那少女说:“我要去穿衣服了,这里人多,我有点害羞,还是去远一点的好,你不派个人看着我点?”

那少女胸脯一挺:“当然要派人看着你了,你们这些汉人诡计多端,随便耍个小心眼就能把我们苗人骗得找不到北,如果不派人看着你的话,谁知道你又有什么鬼主意?”

高山也不生气,嘻嘻笑着看了一眼蒙迪。蒙迪依然背负着双手,跟在他的身后,两人一前一后的钻到了草丛里。好在这里是原始丛林,用不着走多远,别人就看不到了他们了。高山将鞋子扔在地上,慢条斯理的穿着衣服,一边穿衣服一边苦思脱身之计。

想来想去,还得是先把这个跟着自己的第一勇士干掉,否则脱不了身。用眼角的余光扫了蒙迪一眼,心中暗起杀机。只要能出其不意的把蒙迪干掉,夺了他的腰刀,再杀个回马枪,不怕救不出江晓燕。想到在大好形势下,居然被人家翻盘,心里就暗暗后悔,早知道用刀杀不死蒙迪,刚才还不如干脆直接扭断他的脖子了。

蒙迪看似随意,心中却一直崩着一根弦,高山一动杀机,脸上自然而然的就流露出了凶狠的表情,全都被他看在眼里。这位苗寨第一勇士当真不是白给的,悠悠的说:“高兄,我们苗人最重信诺,但是也不是傻子,如果有人想把我们当猴子耍的话,恐怕不太容易得逞。”

这是他第一次开口说汉语,高山吓了一跳:“你……你会说汉语?”

“刚才银珠小姐已经说了,你们汉人的话并不是太难学。从唐朝的时候,我们苗人和你们汉人的就已经有很深的来往了,会说你们汉话也没有什么可奇怪的。”

高山的历史学得尚可,但对这方面的知识知道的却不太清楚,只好含糊的说道:“原来是这么一回事。”眼珠子转了一转,脑子里好像抓到了些什么,笑着说:“大唐帝国开创了中华民族的一个先河,版图之大,前所未有,可惜安史之乱之后,逐渐走了下坡路,终于全盘崩溃。”

心想:“他既然说‘唐朝’这两个字,看来现在不是唐朝,按照‘唐宋元明清’来排的话,不是宋朝就是元朝,明朝的生产力比宋元都要高,科技已经有了一个大大的提升,尤其是跟日本干的那几场硬仗,虽然胜少败多,但是总算是长了见识了,不会见到我那把匕首就少见多怪到那种程度。”

只听蒙迪轻蔑的一笑,道:“我真不知道你是一个汉人还是一个胡人,那唐朝虽然版图极大,但是有什么用?重胡人轻汉人,其实大伙心里都明镜似的,唐朝李家,本来就是鲜卑人的后代,假称自己是汉人,其实还是胡人。你身为一个汉人,反而为胡人歌功颂德。”

唐朝李氏家族是胡人出身,这事高山是知道的,干笑几声,道:“小平同志说过,实践……”说到这里,突然想起跟这些人讲小平同志,他们肯定不知道,顿了一顿,道:“我这也是就事论事,没有民族情感在里面。”

蒙迪皱了皱眉:“你这个人说话古古怪怪,又是什么‘同志’,又是什么‘实践’的,这些都是什么意思?”

高山叫苦不迭,没想到这个苗人勇士如此好学,可是要想解释明白这些东西,又不是三言两语就能搞定的事,只好强笑道:“这些都是我跟我师父学的,他老人家时不时就说一些古怪的话,我也不明白是什么意思。但是听得多了,也就学会怎么用了。”

蒙迪哦了一声,心中将信将疑,却也没有多问,总算让高山躲过一劫。

高山穿好了衣服,坐在地上一边穿鞋子,一边漫不经心的问:“咱们现在的版图有多大?”

蒙迪脸一红,道:“自从太祖神圣文武帝灭掉南诏建国至今,正好一百年,可惜我们大理国却一直偏居南疆,很少对外战争,所以版图并不太大。你究竟是什么人?怎么会不知道这事?”说着拔出腰刀,一脸的警惕。

高山大脑飞速转动,短短几秒之中就已经大致算出年代:大理在公元937年建国,937加上100,是1037年,1037年,回想着上学的时候字典后面的朝代表,模模糊糊的记得好像是北宋仁宗的年代,具体年号却记不清了。虽然不能精确到具体年号,但是总比两眼一摸黑要强得多了。

既然知道所处时代,说起谎来底气就足了许多,抬头看了看蒙迪手中的腰刀,叹了一口气,道:“不瞒老兄说,其实我是从东京汴梁和我们小姐私奔出来的,你们那个银珠小姐说的也不错,虽然我们两个不是和尚尼姑,但是来到这里的原因却是如此。我们老爷在汴梁是个当官的,在兵部当员外郎,官虽然不大,架子却不小,我只不过是小姐家里养的一个家丁而已,也不知道小姐看上我哪一点了。这事被我们老爷知道了,说我诱拐小姐,要将我送到官府查办,夫人心疼小姐,就安排我们两个私奔出来。小姐没出过门,我又没读过多少书,只知道一路向南,还真就不知道这里是大理国了。”

这套谎话是参照以前在军校学习的时候看过的一本武侠小说的情节改编的,滴水不漏,再加上高山说的时候,一脸的真诚,蒙迪相信了一大半,将脑袋晃得像个波浪鼓一样:“真不理解你们这些汉人,门当户对真就那么重要?现在你们两个私奔出来了,你们老爷赔了女儿,又搭上了一个姑爷,这又是何苦。”

高山这时已经穿好了鞋子站起来跳了两下,赞不绝口:“我们两个跑到这里来,跟别的寨子里的人买了几套衣服,只道没有人会认得我们,我们也就可以平平安安的过一段日子,没想到前天晚上碰到一伙打扮得怪里怪气的人,把我们的衣服抢走了。幸好我在林子里找到一只死猴子,扒下了皮,要不然就只能光着身子了。别说,你们的鞋子做的还真挺合脚的,又柔软又舒适,了不起,真是了不起。”

蒙迪听得一头雾水,只觉得眼前这个人不但身手好,学问也好,说话的时候所用词汇,至少有一少半是自己以前闻所未闻的,心中暗暗钦佩。心想:“这个人能把小姐给弄到手,肯定不是一个简单人,他刚才说自己没读过多少书,绝对是自谦的话。”

既然杀人夺刀的想法被人家看出来了,高山也就绝了逃跑的念头,恋恋不舍的将围在身上两天的猴子皮扔掉,昂首阔步的钻出了草丛。

只见江晓燕已经换上了银珠那身花花绿绿的苗人服装,部队对军人的头发长短有明文规定,除了猫耳洞里的战士们情况特殊,可以便宜行事之外,几乎没有人敢不遵守这个命令。江晓燕一头短发,再配上这身衣服,电灯泡得有些不伦不类的。高山觉得好笑,忍不住笑了起来。

穿越来此两天了,江晓燕总算是又穿上了衣服,心里一高兴,也顾不上嗔怪他。倒是银珠眼睛一瞪,板着脸喊道:“你笑什么?没见过你这样的人,当了俘虏还这么开心。”她本来长得极是可爱,非要装出一副凶巴巴的模样,说不出的娇媚可爱。

高山收起了笑容:“承蒙小姐相助,不至于让在下光屁股见人,心里当然要开心了,这与是不是俘虏不发生关系。其实我这个人很容易满足的,能让我吃饱,穿暖,别说俘虏了,就是明天就砍了我的脑袋,我也是能笑得出来。”

银珠眼睛一亮,看着他的眼神突然变得复杂起来了,但这只不过是一瞬间的事,随即又换上了那副凶巴巴的样子:“好,很好,既然你这么容易满足,等我把你们带回寨子里,禀告了阿爹和姑姑之后,就给你做一套新衣服,再请你吃一顿好的,然后就砍了你的脑袋,让你做个开心鬼。”

江晓燕花容失色,拦在高山身前:“我们两个并不是探子,和你们也没有深仇大恨,你们不能杀他。”

银珠怪笑几声,道:“这里方圆数十里,都是我们的地盘,我想杀谁就杀谁。小尼姑,我一说要杀他,你就这么紧张,看来他对你而言,还真的挺重要的。”俏脸一寒,吩咐道:“把他们两个捆起来,打道回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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