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请柬上的名字苏晚的指尖划过咖啡馆窗台那道浅浅的裂痕时,
夕阳正把玻璃染成蜂蜜色。她刚结束**,怀里抱着一摞旧书——是大学时攒下的专业课本,
原本想送给准备考研的学妹,却在最底下翻出了个格格不入的物件:烫金的请柬,
边缘压着精致的缠枝纹,像极了陆承宇喜欢的那种复古调调。她的呼吸顿了半秒,
像被什么东西扼住了喉咙。请柬上的新郎姓名栏,“陆承宇”三个字烫得发亮,笔锋凌厉,
和他签合同的字迹如出一辙。而旁边的新娘栏,“林薇薇”三个娟秀的字挤在那里,
陌生得像从另一个世界拓下来的。七年了。苏晚坐在靠窗的老位置,
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请柬边缘,磨得指腹发烫。七年前在大学迎新晚会,
陆承宇穿着白衬衫弹吉他,唱到“往后余生”时,目光越过人群落在她脸上,
那时候他眼里的光,比现在窗外的夕阳还要烫。“等我把公司做稳,就娶你。”这句话,
他在三年前某个雨夜说过。那天他刚谈崩一个大项目,浑身湿透地冲进她的出租屋,
把脸埋在她颈窝,声音闷得像要哭出来。苏晚摸着他冻得冰凉的背,一遍遍地说“没关系”,
心里却偷偷攒起了劲儿——她要等他,等他给她一个家。她甚至在去年生日时,
跑遍了老城区的银铺,亲手打了一对银戒。男款刻着“承”,女款刻着“晚”,
小小的字藏在戒圈内侧,像个只有他们才懂的秘密。那盒子被她藏在梳妆台最里面,
垫着块粉色丝绒布,每次拉开抽屉都要心跳加速,仿佛已经提前戴上了它。
手机在桌面震动起来,是闺蜜陈瑶发来的消息,
附带一张婚礼场地的照片——白色拱门下铺满了玫瑰,浪漫得刺眼。
消息内容很简单:“承宇下周结婚,他没告诉你吗?”苏晚盯着那行字,
指尖凉得像浸在冰水里。她想起三天前在街角偶遇陆承宇的场景。
他穿着她去年给他买的灰色风衣,头发剪短了些,看起来更精神了。他笑着揉了揉她的头发,
说“最近忙得脚不沾地,改天请你吃饭”,语气自然得仿佛他们昨天才见过,
仿佛那七年的时光从未蒙尘。那时候她还傻傻地问:“是公司又接大项目了?”他点头,
眼里有她熟悉的意气风发:“嗯,成了的话,就能给你更好的生活了。”更好的生活。
原来他说的“更好”,里里外外都没有她的位置。咖啡馆的风铃响了,进来一对情侣,
女孩叽叽喳喳地说着婚礼细节,男孩耐心地听着,偶尔插一句“都听你的”。苏晚低下头,
假装整理书本,眼泪却毫无预兆地砸在请柬上,晕开一小片深色的水渍,
刚好遮住了“林薇薇”的名字。她忽然很想问问他,那些深夜里他趴在书桌上改方案时,
她端过去的热牛奶,是不是都白送了?那些他失意时她讲的冷笑话,是不是早就成了负担?
还有那对银戒,他是不是早就忘了她提过的、想要一对“不用太贵但要刻名字”的戒指?
夜色漫进窗户时,苏晚把请柬折起来,放进包里。她拿出手机,
给陈瑶回了条消息:“我会去。”不是为了抢婚,也不是为了纠缠。
她只是想亲口问一句“为什么”,想看看那个曾经说过要和她共度余生的人,
在给别人戴上戒指时,眼里会不会有哪怕一秒的犹豫。回到出租屋,她拉开梳妆台抽屉,
摸到那个丝绒盒子。打开来,银戒在台灯下泛着柔和的光,像两滴凝固的月光。
她把它们放进包里,和那张烫金的请柬并排躺着。也许,该给这七年一个交代了。
不管答案是什么,她总得亲手接过,才算真的结束。第二章:红玫瑰与白月光婚礼前三天,
苏晚去商场给陈瑶买生日礼物。陈瑶下个月生日,却天天忙着帮她打探陆承宇的消息,
苏晚总觉得该补偿她点什么。走到二楼的喜糖区时,她的脚步忽然定住了。
陆承宇就站在不远处的货架前,穿着深灰色西装,身姿挺拔。他身边站着个女孩,
穿着米白色连衣裙,长发披肩,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成月牙,露出两个浅浅的梨涡。那梨涡,
像极了大学时的自己。苏晚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脸颊,那里也曾有这样的梨涡,
后来大概是被生活磨平了,只剩下淡淡的痕迹。女孩正踮着脚尖够货架最上层的喜糖盒,
陆承宇伸手拦住她,自己抬手取了下来,语气里带着宠溺:“别动,当心摔着。
”苏晚躲在货架后面,心脏像被一只无形的手攥紧了。这个动作,他以前也对她做过。
那时候他们去超市买年货,她想够最上面的巧克力,他也是这样拦住她,说“我来”,
然后把巧克力扔进购物车,顺便弹了弹她的额头:“小矮子。
”那时候的阳光透过超市的玻璃窗落在他脸上,他眼里的笑像融化的蜜糖,
甜得让她能记很多年。“你以前总说喜欢吃薄荷糖,怎么现在选了草莓味的喜糖?
”女孩的声音软软糯糯的,带着好奇。陆承宇正在低头看糖盒上的配料表,闻言抬了抬眉,
语气随意得像在说别人的事:“以前的口味,早忘了。”“忘了”。这两个字像淬了冰的针,
扎进苏晚的心里。她下意识地摸了摸口袋,那里还放着那对银戒。她忽然想起,
陆承宇创业初期,每天忙得只睡三四个小时,总说脑子转不动。她就每天给他包里塞薄荷糖,
青柠味的,他说“这是我的续命糖”,还总开玩笑说“等公司上市了,就把薄荷糖当喜糖”。
那时候他说这话时,眼睛亮晶晶的,她信了。她甚至偷偷查过,有没有薄荷味的喜糖,
还去问过甜品店能不能定制。原来,他说的“忘了”,不只是忘了薄荷糖的味道。
女孩拿起一盒草莓味的软糖,晃了晃:“这个好,粉**嫩的,我喜欢。
”陆承宇接过来看了看,点头:“那就这个。”他伸手替她理了理被风吹乱的碎发,
指尖划过她的脸颊,动作温柔得让苏晚想起某个雨天。那天他们没带伞,他把她护在怀里,
自己半边肩膀全湿透了,却还笑着说“你没淋到就好”。那时候她以为,
这份温柔是只属于她的。苏晚攥着口袋里的银戒盒,指节捏得发白。盒子的棱角硌着掌心,
疼得很真实。她看着陆承宇推着购物车,女孩挽着他的胳膊,两人低声说着什么,
时不时相视而笑,画面和谐得像一幅精心绘制的画,
而她是那个不小心闯入画里的、多余的墨点。她悄悄退后,转身时撞到了身后的货架,
一盒巧克力掉在地上,发出“哐当”一声。陆承宇闻声看过来,目光在她脸上停留了半秒,
眼神里闪过一丝慌乱,随即又恢复了平静,像只是看到一个陌生人。苏晚没敢看他,
捡起巧克力,几乎是落荒而逃。跑出商场时,外面的阳光有些刺眼。她站在台阶上,
看着车水马龙的街道,忽然觉得很可笑。她以为的深情,或许从一开始就是她的一厢情愿。
他记得她的梨涡,却不记得她现在的模样;他记得要温柔待人,
却忘了这份温柔最初是给谁的。手机响了,是陈瑶打来的。苏晚深吸一口气,接起电话,
尽量让声音听起来正常:“喂,瑶瑶。”“晚晚,你在哪呢?我刚从承宇他妈那打听到,
那个林薇薇,她爸是城建局的领导,承宇公司最近在抢的那个地块项目,全靠人家帮忙呢。
”陈瑶的声音带着愤愤不平,“他这哪是结婚,分明是卖自己!”苏晚靠在商场的柱子上,
听着陈瑶替她不值,心里却异常平静。她想起陆承宇创业初期说的话:“晚晚,
我一定要混出个人样来,不能让你跟着我吃苦。”原来,他说的“人样”,
是需要用一场交易来换的。而她,就是那场交易里,最先被舍弃的筹码。她挂了电话,
摸出包里的银戒盒,打开看了看。阳光下,银戒的光泽有些刺眼。
她忽然不想把它送给陆承宇了。这对戒指,是她用真心换来的,
凭什么要给一个不配拥有它的人?第三章:未寄出的信婚礼前一夜,苏晚失眠了。
她坐在地板上,把衣柜最底层的箱子翻了出来。箱子里装着大学时的东西:泛黄的笔记本,
褪色的海报,还有一沓用橡皮筋捆着的信。都是写给陆承宇的,却一封都没寄出去。
她拿起最上面的一封,信封边缘已经磨得起了毛。那是他创业失败那天写的。
那天他把自己关在办公室,一夜没回家。苏晚去给他送早餐时,看到他趴在桌上,
电脑屏幕还亮着,上面是被驳回的方案。他抬头时,眼睛里布满红血丝,
声音哑得像砂纸摩擦:“晚晚,我好像不行了。”她没说话,只是走过去抱住他,
感觉他的肩膀在微微发抖。那天晚上,她坐在书桌前,写了这封信:“承宇,
我今天去银行查了,我存了十万块,虽然不多,但够我们撑一阵子了。要是实在不行,
我们就去摆摊卖你做的手工皮具,我去发传单,总能活下去的。你不是说过,
只要我们在一起,什么坎都能过去吗?”写到最后,眼泪滴在信纸上,
晕开了“在一起”三个字。可她终究没把信给他,只是第二天去他公司,
默默地帮他收拾好散落的文件,给他煮了碗面。她总觉得,有些话当面说才够真诚,却忘了,
后来他们连坐下来好好说话的时间都没有了。再往下翻,是他第一次谈成大项目那天写的。
那天他在庆功宴上喝了很多酒,回家后抱着她转圈,大喊“我们成功了”。他说:“晚晚,
等这个项目结了款,我就带你去洱海,去看你一直想看的日出。
”她当晚就查了去洱海的攻略,把民宿的照片存在手机里,写了这封信:“承宇,
我看了洱海的天气预报,下个月都是晴天呢。海景房要提前半个月预约,
我看好了一家带露台的,晚上可以看星星。你说我们要不要带个相机?
我想拍下你看日出的样子,肯定很傻……”信没写完,因为他第二天就被新的项目缠住了,
洱海的约定被无限期搁置。后来她再提起,他总说“等忙完这阵”,直到最后,
再也没人提起。最底下的一封信,日期停留在一年前。那天是他们的恋爱纪念日,
苏晚做了满满一桌子菜,包括他最爱吃的红烧肉。她从下午等到深夜,菜热了三次,
他才带着一身酒气回来,说“陪客户,走不开”。她没生气,只是觉得累。那天晚上,
她写:“承宇,我们多久没一起吃晚饭了?你总说忙,可忙到最后,
不就是为了能好好在一起吗?今天的红烧肉我放冰箱了,你明天起来热一热再吃,
凉了对胃不好。还有,少喝点酒,我昨天去药店,看到解酒药又涨价了……”这封信,
她甚至没写完结尾。因为他第二天早上走得匆忙,连句“再见”都没说,
她看着空荡荡的餐桌,忽然觉得,写什么都多余了。苏晚把信一封封理好,
指尖划过那些被泪水晕开的字迹,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闷得发疼。原来这七年里,
她有过这么多没说出口的话,有过这么多小心翼翼的期盼,最后都变成了压在箱底的秘密。
她起身走到梳妆台,拿出那个丝绒盒子,把银戒放进去,再把那沓信也塞了进去。
盒子瞬间变得鼓鼓囊囊的,像她这七年被填得满满当当,却终究无处安放的心。
陈瑶发来消息,问她明天要不要一起去婚礼现场。苏晚回:“不用,我自己去就好。
”她想在婚礼结束后,把这个盒子交给陆承宇。不是为了让他愧疚,也不是为了挽回什么。
她只是想告诉他,曾经有一个人,那样认真地把真心捧到他面前过,认真到,
连一句抱怨都舍不得说出口。至于他会不会看,会不会懂,好像都不重要了。
窗外的月光透过窗帘缝隙照进来,落在盒子上,镀上一层薄薄的银辉。苏晚轻轻合上盒子,
放在床头。明天过后,这些信,这对戒指,还有那段长达七年的感情,都该有个归宿了。
第四章:教堂的钟声婚礼当天,苏晚选了一条米白色的长裙。陈瑶说“别穿黑的,
显得太刻意”,也别穿红的,“犯不着跟他置气”。米白色很好,像没被染色的时光,干净,
也疏离。教堂在城郊的半山腰,白色的尖顶直插云霄,周围种满了薰衣草,风一吹,
香气漫得很远。苏晚站在教堂门口,看着陆续进去的宾客,每个人脸上都带着笑意,
狂野迎小蚂蚁2025-07-20 04:46:20
时不时相视而笑,画面和谐得像一幅精心绘制的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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