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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欢喜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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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欢喜人生

作者:雪凤凰
主角:宋欢喜宋为民
分类:言情
频道:女频
更新:2022-11-13 13:3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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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简介
现代言情小说《重生之欢喜人生》是雪凤凰倾心创作的作品,读起来朗朗上口,内容充满故事性,完全颠覆传统,里面的主角宋欢喜宋为民等人又很有特点,非常吸睛,小说讲述的内容主要是:一闭眼一睁眼,二十一世纪的富二代千金杨欢喜变成了宋家庄被亲弟弟推进河里淹死的宋欢喜。还没来得及为健康有活力的身体而高兴,惨淡的现实就给了她迎头痛击。在这个吃啥啥没有,有钱都买不到东西的年代,不喜欢委屈自己的欢喜立志要闯出一条康庄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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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离农忙还有一些时日,因此,宋二柱和宋卫国虽然每天要上工,但并不用太早出门,约莫七点出去就成,反倒是宋为民上学要早上一刻钟。

欢喜原以为自己只能一个人闷在屋里养病了,不想家里的人才出门没多久,小婶娘冯淑华就上门了,她手里还抱着一筐花生。

等她坐下来剥花生,欢喜才反应过来,她这是把活给带过来做了?

看这样子,似乎是来陪她的?

“爱国他们呢?”欢喜问道。

冯淑华将剥好的花生丢到一旁的簸箕里,口中道:“还在睡呢,他们几个晚上打闹得太晚,这会还睡着呢。”

顿了顿,她忍不住抱怨道:“那几个皮猴,也就睡着的时候能让我安生点干活。”

冯淑华之所以这样抱怨,并不是没有理由的,宋二柱宋三柱的父母很早就去世了,他们两家,宋二柱家还好,宋保家早年跑去当兵,吃住都在部队不说,每个月还都会将津贴寄回来,宋卫国则已经能上工赚工分了,两个壮劳力的工分分出来多养两个孩子,勉强还能凑合。可是宋三柱家,却是宋三柱一个人的工分养她和四个儿女。虽说身为队里的出纳,宋三柱每年年底都会有一些粮食补贴,冯淑华在家也养猪养鸡鸭种菜有些收成,但这些极为有限,这会孩子小,饭量也小,勉强还能不饿死,等到孩子大了……

而她琢磨着,家里没有老人带孩子,等最小的凤贞上学,至少也要个五年。而这五年里,她都是没法上工的。

其实,她不是没想过让几个孩子在村里自己疯玩,反正村里这么干的人家不在少数,但就在一个月前,附近村里有人家的孩子被拐子拐去了,而且宋家庄的孩子……也不是没有出过事,几乎每隔几年就会有孩子出事,或是淹死,或是跑上山摔死。

这还都是些大事,像小事……前两年有户人家生了个闺女,一家子大人跑去上工把孩子丢摇篮里,结果孩子让老鼠把鼻子给咬掉了一半,自此没了半个鼻子,也多了个老鼠妹妹的外号。还有一户人家,头胎生的闺女,丢给了大哥家的侄女带,他们这边大孩子带不会走路的弟弟妹妹都是将孩子放在背篓中,到了冬天底下塞上旧棉花和稻草,这样就不冷了,结果一个不慎背篓烧着了,九个月大的孩子烧得不成人形,手指都变形黏在了一起,本来特漂亮的女孩,愣是变成了个鬼夜叉……

类似的事屡见不鲜,冯淑华如何放心?便是再怎么饿肚子,她也不敢这么放养孩子自己跑去上工。

尤其,那老周家孩子多,偏还就喜欢欺负他们老宋家的孩子。尤其是那周小宝,之前她一个不打眼,欢喜就差点淹死,要是自己不在了,那还真不好说。

欢喜翻了下记忆,也知道了小婶娘的苦恼。

她想了想道:“小婶娘,爹爹说下半年就让我去上学,到时候让爱国也一起去吧。我听人说上学能带着弟弟妹妹去,到时让爱国带着敬业,我带着美贞和凤贞,这样小婶娘你就可以上工了。”

别觉得奇怪,这会的乡下都这样,上学都带着弟弟妹妹,便是老师都不会说什么。

冯淑华闻言一愣,这还真是解决的办法,相较村里,自然是学校更安全,但是……

“可你和爱国才七岁,人家都是九岁上学的。”冯淑华犹豫道。

南方都讲虚岁,像欢喜和宋爱国,虽然说起来都是七岁,但讲周岁的话一个六岁一个甚至只有五岁,因此这里孩子上学一般都是九岁或是十岁。

“没事,早点上大不了留级。”顿了顿,欢喜抬头看了眼冯淑华道:“大哥每个月都会寄二十几块钱回来,而一年级一个学期学费只要一块。”

冯淑华很容易就心动了,她自然知道二伯不会吝啬这点钱,更别说一块钱的学费她现在还是拿得出来的,倒是以后几个孩子上学,可能需要开口问二伯借钱。

最重要的是,这年头,工分比钱有用啊,工分能够换粮食,有钱可不一定买得到粮食。

不过,关于让欢喜带两个女儿的事,她还是有些犹豫。美贞还好,那孩子向来安静,凤贞现在虽然小,但已经能看出很是调皮了。而且欢喜向来乖巧,她也担心她护不住两个女儿。

可是让为民带的话,那孩子连逃学这种事都做过,先不说他乐不乐意带着两个妹妹,便是乐意,谁知道他会拐带着妹妹去做什么?

欢喜不知道冯淑华的想法,对于她而言,周围的一切都是新奇的,连带着两个小尾巴去上学也是。

——她上辈子倒是上过幼儿园,但升小学的那年暑假就出车祸双腿瘫痪,一开始土豪爹是打算让她继续上小学的。可惜开学第一天她就因为同学的嘲笑和人打架了,那会她举着板凳把人家的腿都砸断了,代价是自己也进了医院。自那之后,土豪爹就再也没提过让她上学的事,各种各样的家教老师开始在家里进出。

话说上辈子还没变成残废之前,欢喜其实是个很凶悍的孩子。

那会土豪爹在外面打拼,她妈也跟着一起奋斗,就把她丢在了乡下让姥姥带。她姥姥只有她妈妈一个女儿,姥爷又去得早。北方农村的习气向来彪悍,如欢喜和她姥姥这样的老弱势必要被人欺负占便宜。可欢喜向来就是个不服输的,从来不知道怂字怎么写。

那会有一次其他孩子要抢她的八宝粥,她知道打不过,毫不犹豫就将八宝粥给扔河里了,然后拼着头破血流和一群大孩子打了一架,回头对着大人告状他们把她的八宝粥给丢河里了,任那些孩子怎么辩解也没人信八宝粥是她自己丢下去的,还被逼着下河把八宝粥给她捞了回来。

村里总有那么几个喜欢偷鸡摸狗的混混,如欢喜家这样的软柿子自然容易入他们的眼。但欢喜就不是喜欢吃亏的性子,那年月吃鸡的人也少,基本闻着香味就能找到罪魁祸首。欢喜也不理论,直接就逮着机会把人鸡窝里最大最肥的鸡抓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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