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面无表情的走过去,拎着头发把她从凌慕白怀里揪出来,赤-身-裸-体扔到外面,砰地一声关上门。“姐夫,开门啊……沈欢笙这个贱女人欺负我……你要帮我做主啊……呜呜……”门外的哭声震天响,我很淡定的拿出手机给精神病院的熟人打了个电话,“有货,快点!”十几分钟之后,门外的女人就被拖走了。我之前也帮凌慕白处理过一些没有自知之明的女人,面对这种事情,已经驾轻就熟了。更何况撕逼这种事情,女人都是天生的高手,尤其涉及到自己男人的时候。能动手解决的就少废话,相比喷的满脸唾沫星子,一巴掌扇过去更直接有效。啪——啪——啪——鼓掌的声音响起来,一下一下扣在我的心弦上。凌慕白把手中的香烟弹飞,眸子似笑非笑的看着我,表情冷漠又残酷,仿佛门外被带走的只是一条狗。“赶走了我的女人,你来替她如何?”阴狠的声音入耳,我心中一颤,本能的想要躲避,却被他一把抓住,摔在了床上。下一秒,有东西粗暴的闯进了我的身体,我倒吸一口冷气,疼的脸上都扭曲了。十年了,我小心翼翼守护着最后的底线,准备在某个神圣的瞬间把自己献给他。然而最终,我还是没有等来期盼已久的肉-体缠绵,却把自己最宝贵的东西浪费在他的手指上。我本能的夹紧他的手,惨叫着哀求他,想让他轻柔一些。他居高临下看着我,眼中的轻蔑和嘲讽丝毫不加掩饰。我越是躲避,他就越是发狠,故意更加用力的折磨我,羞辱我。女人在男人相差悬殊的力量面前,反抗永远都那么无力,我无助地惨叫,被疼痛扭曲的脸上泪水横流。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的意识开始昏迷,再也发不出声音。凌慕白收回手指,看着上面殷红的血迹,薄情的目光扫了我一眼,嗤笑一声,“切,哪家医院补的?”第二天睁开眼睛,已经日上三竿了。阳光从窗户里面照进来,刚好落在床单上的那朵干涸的血色玫瑰上。我愣神了片刻,忽然笑了起来。谁能想到,我的处子之身居然给了一根手指,这真是莫大的讽刺!脑子浑浑噩噩的,就像是被谁从后脑打了一闷棍。一想起昨晚凌慕白和沈欢言纠缠在一起的画面,还有他用手指狠狠弄我的时候,脸上嘲讽和厌恶的样子,我的心像是正在被人一块一块的撕碎,抽痛不已。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难过,难道仅仅是因为多了凌太太这个身份?这些年我从扫地到陪酒,什么都干过,用自己的努力爬到了凌氏公关经理的位置上。作为一个反面教材,我什么样的场面都经历过,习惯了背后的闲言碎语嚼舌头,只当是耳边一阵风。也正是因为我的声名狼藉,‘贱’出了自己的风格,凌妈妈才找上我,让我为她的儿子做挡箭牌。凌慕白知道我和他妈妈合伙算计了他,从此对我恨之入骨,像是有血海深仇一样。至于吗?算了,我苦笑一声安慰自己,手指总比啤酒瓶子强多了吧。我在夜店陪酒的时候,亲眼见过被啤酒瓶子‘伺候’的女人,比起她们,我要幸福多了。无论如何,我都不能消沉,等了十年才有机会嫁给心爱的人,这点挫折我还扛得起。凌慕白不可能爱上一个颓废的女人,我必须振作起来。谁说不受宠的女人就要泪流满面,呼天抢地?我偏要以最妩媚的姿态出现在所有人面前,否则怎么对得起狐狸精的称号!画了一个妆,我优雅的出了凌家大门,正准备到凌慕白面前刷一下存在感,包包里的手里忽然跳动起来。“姐,快来救我……”电话里传来小美呼救的声音,我心里一惊,收起手机疯了一样往家里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