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华庭,全金川市最好的富人区,狗牵出来都是珠光宝气、昂首挺胸的。这里是各类社会名流的聚集地。
中心处,一栋几百平的三层别墅内,二十出头的大好青年凌毅,正套着深蓝围裙,手操鸡毛掸,左右开工,卖力的擦拭着柜子上价值连城的古董。
偌大的庭院里,车库停不下的车,摆在那里日晒雨淋,失去了当初傲人的光辉亦无用武之地,只空待着被遗弃的命运。
“汪汪”
“虎子别闹,地板又给你踩脏了。”凌毅用鸡毛掸不轻不重的打了一下狗头。
一只穿着粉红背心的柴犬,摇头晃脑的绕着这个新来的“下人”嗅来嗅去,好几次都险些绊倒凌毅。
过了半个月,虎子对他的好奇心还是有增无减。
在这栋豪宅里,入赘到白家的凌毅,谈不上任何地位,以至于在白若涵的爱犬眼里都是个废物。
整天只会碍手碍脚,勤快倒勤快,隔三差五的打碎几个青花瓷瓶,或者踩裂虎子的水晶狗碗。
家里的女主人从未正眼瞧过他,晚上也是分房睡,白若涵住顶楼,他住底楼。
现在,在凌毅名下的财产,除了生命财产,就数他床底下的折叠自行车了。
油漆是他自己喷的,喷的很难看,通体漆黑,外表坑坑洼洼。
若是几十年前,姑且也能算是他到豪门拿得出手的“嫁妆”了,在当今社会,就是个笑柄,白若涵嫌弃的狠了,他只得藏到床底下。
“喀啦”
凌毅一听到大门有动静,立马扔下鸡毛掸,兴高采烈的迎了上去,狗都没他积极。
两扇门扉敞开,耀眼的光线中立着一个戴墨镜的女子。
她身着白色风衣,衣带飘扬,露出纤长笔直的双腿,黑丝袜与白上衣对比鲜明,干净而美好,在门敞开的刹那,恍若天使降临。
她的每一步动作都像在时装展上的走秀,天生骄傲的气质,无可挑剔的五官,白皙的皮肤,摘下墨镜的瞬间,令世界都失去了色彩。
但在四目相对的那一刻,空气骤然下降十度,她本来没想理他,直接迈向楼梯。
凌毅主动拦到了她的面前,“老婆,欢迎回家,工作辛苦了!”
凌毅殷勤的替她接过包挂好,倘若他有尾巴,此刻一定甩上天去了。
“叫白总!要我说多少遍你才能记住?啧,真是笨死了。”
白若涵不耐烦的吼道,即便是生气,那张脸依旧美得不像话。
她和凌毅只见过两次面。
第一次,凌毅作为佣兵救了他,她很感激。
第二次,他退隐,父亲不惜以公司股份为代价,也要让她嫁给凌毅。
而且,再见面时,凌毅已和记忆中的男儿判若两人。
她期待过两人的重逢,可没想到当初战场上顶天立地的英雄人物,竞成了今日这般模样。
都说岁月是把杀猪刀,连人心都能腐蚀。
当初救过她的人已变成了叫人恶心的软饭男,仗着救过她,削尖了脑袋往白家钻,赶也赶不走。
父亲究竟是哪根筋搭错了,承诺到每月底还给他发三万块“零花钱”!
白若涵想了多少种办法,百般羞辱,可这人脸皮厚到刀枪不入,像块口香糖一样黏在她家。
“哦,白总。”凌毅乖顺地点头。
凌毅殊不知自己的顺从忍让,在白若涵眼里是另一番嘴脸。
白若涵心里本就烦闷,看到他这副没骨气的样儿,导火索瞬间引爆。
“你有没有点出息?就你这样也算是个男人?上次我说的话仍然有效,在离婚协议上签字,三环一套房外加千万现金。”
“我不会写字。”凌毅委屈的掰着手指。
“不会写就找代理人,一切由我来办,你只需要口头陈述。”白若涵说着就取出手机,翻找法律方面的联系人。
“白总,你饿了吗?今天想吃什么?我买了牛肉,鱼肉还有五花肉,想吃什么都有。”
凌毅讨好的介绍自己步行几小时去菜市场逛了一圈的成果。
“你耳聋了吗?这些做给谁看?我现在在问你离还是不离?”
白若涵精致的眉毛蕴怒的蹙起,对凌毅避而不谈的态度,到了忍无可忍的边缘。
“不离,打死我也不会离开你。”凌毅坚定的挺直腰板,这时候倒找回几份男子汉的气概。
“哗啦”,白若涵将外套狠狠的甩在凌毅的头上,露出里头米黄色的天鹅绒衫,笔直朝前走,多看他一眼都烦的要命。
她踩上楼梯,侧过脸冷冰冰的道:“给我把外套熨好,务必没有一丝褶皱,还有,进来的时候我看到地上有毛,家里头再全部重新打扫一遍不许偷懒,这点事都办不好,再让我看到哪里不干净,你就给我滚出……”
“遵命,老婆,呃不,白总,我做完饭就打扫。”
凌毅指尖并拢抵在太阳穴,就像对待长官的命令那样,恭敬而义不容辞。
白若涵决绝的扭过头,手扶栏杆,踩着高跟鞋滴答滴答的上楼去了。
即便白若涵有洁癖,也故意上宠物店里临时找条狗来专门刁难凌毅打扫,但凌毅仍乐此不疲的做着家政。
只要想着和她同在一个屋檐下,身段啥的,还有什么是放不下的?
凌毅身上的白背心被汗水浸透,嘴里愉快的哼着战歌,娴熟的拧开煤气灶,左手挥动金刚大铲,快刀砍的鱼肉碎末横飞。
屋外街头,一辆崭新的限量版劳斯莱斯幻影,停在这栋别墅前,里头下来一个帅气的年轻男子,黑色背心包裹着结实的胸肌,小麦色的皮肤,散发着野性阳刚的迷人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