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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那天之后,我爸妈再也不敢惹我了。
他们算是明白了我只要一受到刺激就发疯的这个事实。
之前在家里也是,只要他们说我不好,我就疯狂砸烂家里价值连城的古董花瓶,首饰,珠宝。
我爸妈心疼得抽搐却又不敢上前的模样,让我很是欣慰。
可是很明显,一向被爹妈保护得很好又叛逆的弟弟不这么想。
自从我把他变成斑秃患者之后,他就一直用阴狠恶毒的眼神瞪着我。似乎在憋什么大招。
我无所谓。
果不其然,某天趁着爸妈都去上班时,我弟叫了一堆他的狐朋狗友到家里。
中午,我弟恶劣地勾起嘴角:「你,快去给我们做饭!」
「呦,可以呀,你们家还有一个这么好看的保姆呢?」
我弟虚荣地笑,「不过是个下人罢了。」
「你要是喜欢,送你玩玩也不是不行——」
七嘴八舌,极其带有侮辱性的话语接连响起。
在他们嘴里,我成了不检点又放荡轻浮的破鞋。
人尽可夫。
只要一百元,就可以为所欲为。
我知道我弟是想用这种方式让我难堪,打击我的自尊心,败坏我的名声。
我本来只是坐在沙发上静静地打游戏,冷眼旁观他们像小丑一样你言我语。
可我忽然不想忍了。
我翘起嘴角露出一个极其温柔的笑容,对他们道:「等着。」
我弟对着他那群朋友嗤笑,
「你看,就算这么说她都不会生气。」
「她就是个贱女人——」
我只是嘴上保持着笑容,转身去了厨房,微笑着抽出跟我头一样大的菜刀,举着去了客厅。
我阴森恐怖地喃喃着:「今天晚上吃什么呢?是炒肉还是炖肉汤?我来数数你们一共有几个人,一个、两个、三个……」
锃亮的菜刀倒映着我美丽的面庞,我一步步朝他们靠近。
原本嘻嘻哈哈的不良少年们一下子噤了声,目露惊惶地看着我。
我还在继续说道,
「有十个人呢,可以吃十天了……」
此话一出,终于有一个人受不了了。
他尖叫一声,连滚带爬地跑向了大门,头也不回的逃了出去。
空气中逐渐弥漫着一股尿骚味。
剩下几个颤抖着,口齿不清。
「你……你……」
「你这样是犯法的!」
我歪歪头,不解道:「啊?」
「我可是精神病人,杀人不犯法。」
得亏我刚发疯那阵,我爸妈受不了我,买通了医院的医生给我做了一个假的精神病证明,想把我送进精神病院。
可是没有想到我爸成了公众人物,如果有一个精神病的女儿会败坏他的名声。
最终这事不了了之。
可这并不代表,我的精神病证明不在。
我弟显然不知道这件事情,他听我这么一说之后,彻底崩溃了。
他双腿一颤跪在地上,连连磕头,砸在地上「砰砰」脆响。
嘴上还不停求饶:
「……姐姐,我的好姐姐,我刚刚不是那么有意说你的,你就当弟弟糊涂,饶了我一命吧……!」
「我以后再也不敢这么说你了,我一定把你好生供着!看在我们血脉相连的份上,再给我一次机会吧!」
我弟其他几个兄弟也跟着磕头求饶,我听着他们惶恐卑微的话语,心里无奈地叹了口气。
早知如此,何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