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万恶的封建社会
守在外面的羽林卫眼睛都没有眨,欣赏了这一份活的春宫图。
秦风回头一看到这么多人恶意围观他,一个个脸上的表情还那么精彩,他脸上的表情更精彩,让他感到尴尬的是,他没有地方躲,手边也没有东西可以遮挡。
他的脸色迅速恢复了正常颜色,站在那里,假装很镇定的说道:“怎么,没见过帅哥啊,都给我出去!”
羽林卫行了一礼,憋着笑,走了出去,那小宫女也想出去,秦风喊道:“你,那个女的,你过来。”
他脸皮极厚,可被这么多人看了,也是很尴尬的,只能假装不当回事,不过他需要这个小宫女帮忙,前面的伤疤他可以自己搓掉,后面的怎么办,总不能也自己挫吧,他随手将宫女身上的衣服拿了一件过来,遮住关键部位。
小宫女自然不知道“帅哥”是什么意思,不过在她的心中,秦风已经与采花贼划了等号,她想到了秦风昔日的“光辉事迹”,似乎也糟蹋了不少良家妇女,如今皇帝对这个大恶人如此看重,就算把她给糟蹋了,她只能含着泪认了,还能有什么办法。
她低着头走了进来,跪下,说道:“奴婢奉命伺候大人穿衣。”
“衣服先放在一边,把门关上。”秦风郁闷的说道。
小宫女心中一沉,心想还是逃不过毒手啊,只得含着泪去关门。
门关上以后,她就站在门口,不敢过来。
秦风继续在镜前奋斗,见身后没有动静,回头说道:“你还愣在那里干什么,还不过来!”
过来,在镜子前?这个恶人竟然喜欢这种口味,自己竟然会被这么一个人给……
小宫女顿时觉得生无可恋啊,她走到秦风的身后,将眼睛闭上,准备接受秦风的暴虐。
“快,动手啊!”
这个畜生,竟然让她先动手,还有比这种人更加的禽兽的人么。
小宫女咬着牙,从头发上拿下一根发簪,她决定了,如果这个禽兽真要乱来,她就算自杀,也不能便宜这个禽兽的。
秦风转头一看,看到宫女拿着发簪,双眼含泪,一副要将他千刀万剐的样子,他还能不知道这宫女心里想得啥。
宫女见秦风转头,连忙退后一步,将簪子对准自己的脖子,恶狠狠的说道:“你别过来,你要是强迫我做那种事情,我就算死了,也不放过你。”
嗯,表情凶狠,语气恶毒,这要是放在电视剧里,拿个影后什么的也不算什么,可这用自己的死逼迫秦风,有用么?
秦风无奈的说道:“如果我真要对你意图不轨,刚刚你在我的身后,应该对我的太阳穴上来一下,哦,你可能够不到,最少在脖子上来一下,这样我肯定死翘翘,自然不能对你做什么了。”
“你……你和说这些干什么,我怎么敢杀你,杀了你,我全家都要死。”
万恶的封建社会啊,不过秦风喜欢,要不是宫女害怕全家被杀,估计他已经死了,他可不是那个武功盖世的秦风,也不会用听风辩位来躲避人背后的袭击。
他叹了口气说道:“你这脑子想什么呢,看到我身上的伤疤了没有,后面的那些,我够不到,你帮我全部给搓掉!”
秦风示范了一下,宫女亲眼看到那些疤痕这么轻轻一搓,竟然被搓掉了,要不是她亲眼所见,她根本不会相信。
秦风刚送进来的时候就是她照顾的,身上的伤痕都多恐怖,她是亲眼所见,可这才短短的三天竟然全都好了。
她走到秦风的身前,轻轻用手一搓,果然,伤疤掉落下来,下面,那是雪白的肌肤,好像初生婴儿一样光滑,让她嫉妒。
秦风见状说道:“现在你相信我对你没有恶意了吧?”
宫女点点头。
秦风指着宫女手上的发簪,宫女立马将发簪插在头上。
秦风转过身,宫女小心的替他除去身上的疤痕,那凉凉的小手在他身上划过,还别说,非常的舒坦。
万恶的封建社会啊,我喜欢!
疤痕清理干净以后,在宫女的帮助下,秦风将衣服穿上,这些衣服很麻烦,又是小衣又是外衣,又是袍子的,如果不是这个宫女帮忙,秦风还真穿不好衣服。
这下好了,以后他估计过那种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糜烂生活,不过没关系,这种生活越多越好,不过有个前提,就是他不能死。
可惜啊,这宫女是皇帝的,不然带回家去,天天这么伺候着自己,也是舒服的。
秦风一想到家,神情就有些黯然,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他还有家么?
这个天下第一大恶人也许有家人,不过肯定不是他的家人了,以后的路,以后再说吧。
衣服刚穿好,皇帝赐给他的御膳就来了,秦风原本以为是什么山珍海味,谁知道,很简单,要么是烤肉,要么是煮肉,连一盘炒菜都没有。
在大秦,铁器那是战略物资,只能用来打造兵器,怎么可能用来做锅,一般来说,煮东西用的是铜器。
可是铜器太软,做出来的锅都太厚,只合适煮东西,根本不适合炒菜,所以炒菜根本还没有出现。
大秦的食物主要以烤和煮为主,秦风早就饿了,也不管是什么,抓起来就吃。
不得不说,能够做御厨的人手艺确实不错,不管是烤还是煮,味道都很好,再配上一壶酒,真是快活似神仙啊。
满满一桌子的菜,只有秦风一个人吃,宫女在一旁伺候着,时不时的割下一块烤肉,放到秦风的碗里,或者为秦风倒上一杯酒,这让秦风有些不好意思。
秦风说道:“你饿不,要不要一块吃点?”
宫女微微有些诧异,从来没听过主子吃饭还邀请下人一起吃的,现在不仅有了,这样的人还是一个恶人,简直有些匪夷所思。
她恭敬的回答道:“奴婢谢过大人,奴婢不饿。”
秦风看到宫女羸弱的样子,猜到这宫女恐怕是不敢吃,他也不勉强,一会功夫,一大块肉下肚,喝了几口酒,肚子舒服了很多。
这酒度数不高,却非常的好喝,远比他那些茅台、五粮液要好喝多了,喝惯这种酒的人,想必喝不惯那种度数高的烈酒吧,让他感到疑惑的是,也不知道以前那些穿越小说作者为什么一写到穿越到古代就要卖酒,还是那些度数极高的烈酒,而且那些古人一个个还兴高采烈的买着。
根本就是两种类型好不好,古人怎么可能一下子接受,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