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柠初不懂得经营公司,只是个会点IT技术的程序人。
朝九晚五上班,于公是为了交社保,于私是为了陪在那个男人身边。
公司股份,谭钦至从没提过要给她,她也从未想过找他要。
现在回想,从前是真傻。
怪不得网上说,女人一旦恋爱,智商就会降为零。
吴晨叹了口气:“你为公司为谭钦至付出那么多,真的甘心吗?”
甘心?
七年的光阴,一个女人最光鲜亮丽的青春,都给了谭钦至。
沈柠初也曾幻想过未来,想和他有个家,想为他生儿育女。
但现在,他不配。
胃里一阵翻滚,酸水直直往外涌。
“呕——”
沈柠初抱着垃圾桶干呕,整个人有气无力。
吴晨一眼瞧出了她的异常:“你该不会……怀孕了吧?”
沈柠初手一顿,对着吴晨轻轻点头。
“早孕10周了。”
吴晨心疼地拿纸给她擦嘴角:“你已经下定决心和他分手,那这个孩子你是打掉还是留下?”
“再过两年你也要三十了,女人一旦迈过三十岁的坎,不管是找对象还是生孩子,都会比二十几岁更吃力。”
她说着顿了一下,似乎在斟酌思考。
“我觉得你应该留下这个孩子,因为谭钦至是大部分女人都渴望的常青藤基因。”
“但又觉得这孩子一出生就没有一个完整的家,没有父亲的陪伴,他的童年会比其他孩子少很多快乐,你自己也会更累。”
听到吴晨的分析,沈柠初迟疑了。
现在的自己二十八岁,的确是女人的最佳生育年龄。
之前她打算去父留子,是省得以后还要考察其他男人,再大费周折地挑选合适基因。
还不如做个单身妈妈,省心又省力。
无父无母的自己,太渴望亲情了。
能生个流着自己血脉的孩子,是沈柠初的私心。
可现在,谭钦至已经是个为达目的逢场作戏的男人。
甚至没了道德底线……
这样恶劣的基因,她真的还要留吗?
“不要了。”
男人她不要了,谭钦至的种她也不要了。
沈柠初思考了一晚上,第二天直接去了医院。
趁着这条生命还只是个没成型的胚胎,趁着孕激素还没让她母爱泛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