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生是一个在道观长大的孩子,从小他便被老道士捡到,带回山中扶养,十岁之后,他便得了一种奇怪的病,背后会燃烧起火焰,这种火焰并没有温度,甚至是冰冷的,然而却能跟真正的火焰一样灼烧东西。
然而被灼烧的余生却痛苦难忍,每次发病,他感觉全身冰冷,肌肉抽搐。
他总是问师父,也就是老道士这是什么病。
老道士却说,这种病治不好,所以不是病,是他的命。
而且因为某种原因,余生大概只能活到二十岁甚至更短。
于是在十岁之后,余生便对时间倍加珍惜起来。
在十六岁这年,老道士什么也没说,只是让余生下山,大概是想让余生剩下的日子在山下过过正常人的生活。
老道士只是看着西方的余辉,接着说道:“下山去京都,找夏长河,他会给你安置好你的一切。”
“师父,我会在二十岁之前回来的。”余生并不舍得离开师父,这座山,这座道观便是他的根。
“我大概也会去京都,时机合适的时候,我会去看你的。”老道士在道观的箱子里整理出两件布袍,用包裹裹好,还将一些钱和一封信放在里头,递给余生。
“你明天就下山去吧,切记火焰燃起时,人一定要在疼痛中保持清醒。”
“孩儿谨遵师命。”
亦是父命,余生心里这样想道。
余生,年轻的小道士,就这样带着几件布袍一封信,下山。
下山路并不难走,余生却走得很慢,等他下山,天已经是漆黑了,好在山下有村落,余生向其中一个亮着灯光的庭院走去。
“这不是余生吗,怎么准备出远门啊?”一个中年妇女端着碗坐在门口吃饭,看见这是山中道观里的小道士,连忙将他迎了进去。
“是啊王大妈,这不天黑了,我想在你家借宿一宿,明天就去县城坐车。”
看他们交谈很是熟捻,村子离城区很远,这里也没有什么行脚医生,唯一能看病的地方就是山里的那个道观,附近有哪家人病了,都会去山里找老道士,久而久之,余生即便很少下山,却也跟山下的人熟悉起来。
进屋有两个人在饭桌上,桌上摆着几盘青菜,都是些常见的农家菜。
饭桌上两个人余生也都认识,一个是王大伯,另一个是他们家的女儿,叫狗蛋。
狗蛋小时候得过重病,去县城的医院都没能治好,后来送到山上道观让师父治,师父大略检查一下,只是让她在道观里住了几个月,狗蛋的怪病便好了。
王大伯看见是余生,很是热络,嘱咐王大妈添一副碗筷,让余生一起吃饭。
只是狗蛋看着是余生,目光有些躲闪,余生坐她旁边,她却是刻意的往里面挪了几下,与余生保持几拳的距离。
余生看见狗蛋对他的态度,想起来原来在道观里头的事,不禁莞尔一笑。
饭后,众人就是坐在庭院里聊天,他们这个村落比较偏僻,虽然有电线,电视这种东西却还没有普及。
普通人家都是吃完晚饭后,叫上一大家子人便在庭院里聊天,亦或者去别人家聊天。
余生端端正正的坐在凳子上,抬头看了看天空中的星河。
“小师傅这是要出远门吗?”因为余生也跟着师父学习了点治病救人的医术,所以很多时候都是余生在山下给人治病,于是便有了小师傅的称号。
“是啊,去京都一趟,可能一两年后才回。”余生回答道。
“那明天我送小师傅去县城吧,正巧有些菜要拉到县城里去卖。”
“如此甚好,余生先谢过了。”余生站起了鞠了一躬,这是他师父教给他的规矩,人家帮你忙,自然是要回礼的。
“那今晚就早点睡觉,明日天未亮就要起床,今晚你就跟狗蛋睡吧,先前也不知道小师傅要来,客房的被褥很久没有晒过,有湿气。”余生客居,自然不会说什么,倒是王大妈给王大伯个眼神,好像再说男女授受不亲,怎么可以让自家闺女和别的男的睡一张床。
王大伯却不以为意,大笑着说道:“我是相信小师傅的人品,他与老道长这么多年给我们村子里的人治病,分文未收,再说了,我瞧小师傅顺眼,就算发生点什么,那就把狗蛋许配给小师傅,做个小道姑了,哈哈哈……”王大伯很是直爽的说道,他只是没看见,此时他的女儿坐在凳子上,脸却贴到大腿根了。
余生这晚自然是和狗蛋一起睡的,只不过并没有脱掉衣服,两人都是合衣而睡,躺在床上两人都没有说话,都是直挺挺的躺在床上。
余生,是因为他做人做事本就端正,睡姿或者坐姿早就养成了习惯,而狗蛋则是因为跟男子同睡一床的紧张、压抑。
屋子静悄悄的,余生率先打破了这份宁静。
“你的病痊愈了没,没有落下病根吧?”
“应该已经痊愈了,我再也没有原来那种奇怪的想法了。”狗蛋一提起这事,好像又想起了什么,又是羞愧不已,只是房间里黑暗一片,两人又都是脸朝天的睡姿,所以余生并不会看到狗蛋已经红透的脸蛋。
“痊愈了那就好,原来的事你大可不必放在心上,我也一直得了一种怪病,有一次差点把道观毁了,师父就跟我说不要紧,他说如果是我没发病的时候那样干,他肯定会严惩我,然而那是我发病的时候干的事,那个时候人是不属于人自己的,所以那时候做的事,都可以原谅。”余生的声音很沉稳,狗蛋听着,也有种莫名其妙的安全感,只是她也忽略了余生话中他所得的怪病两个字,也不能怪她,余生他师父多年来一直给山下人治病,妙手回春,已经有了老神仙的称号,余生得了病,肯定是会给他治好的,可惜,余生得的不是病,如老道士所说,这是余生的命,活不过二十岁的命!
“嗯,余生,谢谢你。”
“没事的,早些休息吧。”
房间很快陷入了寂静,只是一会儿,狗蛋便不安分,身体扭动,余生起先以为是狗蛋的睡相喜欢乱动,后来发现了不对劲,连忙起来,借着月光他看到了狗蛋扭曲到一起的身体。
连忙将狗蛋的身体翻过来,才看到狗蛋捂着脑袋,咬着牙齿,平常略显可爱的脸蛋,此时却因为身体的某种疼痛而变得扭曲可怕起来。
余生知道,这是狗蛋的病又复发了,他曾经见过狗蛋发病过,那时候狗蛋丧失理智,疯狂的破坏一切,甚至咬人。
在道观发病的时候便咬过余生,这也就是每次狗蛋见到余生便带着羞愧的原因。
愧是她将余生肩膀的肉咬了一块下来,羞是因为她发病的时候也是在晚上,她有裸睡的习惯!
那个时候她住的房间离余生的房间最近,于是乎余生便成了她的攻击对象。
咬了余生后,狗蛋却不知怎么安静了下来,后来老道士闻声而来,眼神闪烁。
只是告诉余生,这种病,他的肉便是最好的药!
看着狗蛋咬牙切齿,似乎一直在忍受着吃人的欲望,余生却是把袖子捋了起来,将白生生的胳膊伸到狗蛋嘴边。
“想吃,就吃吧,不过只许你咬一口。”
狗蛋看见这只胳膊,犹如一个饿汉看见天下最好的美食,张开小嘴便咬了过去。
余生只是微微一皱眉,似乎掉下去的不是他的肉般。
狗蛋只是将余生的手臂咬破,嘴边却是没有离开,汲取着余生伤口的血液,如同一个初生的婴儿吸取母乳般。
余生似乎感觉有点眩晕,伸出两指抵住狗蛋额头,轻而易举的将他的胳膊从狗蛋的“虎口”里抽了回来。
狗蛋似乎也饱餐了一顿,只是看她表情似乎还是难受,嘴里微微发出几道嗯嗯啊啊的呻吟。
余生借着窗外投射进来的月光看着伤口,只见伤口以余生看得见的速度愈合,片刻之后便愈合如初,除了有点淡淡的疤痕,以及新长出来的皮肤比旁边的皮肤更加白净之外,竟是与之前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
转头看了看狗蛋,嘴里还会发出若有若无的呻吟声,只是比刚才淡了许多,呼吸也变得平稳,想必已是没事。
尽管如此,余生为了以防万一,也只是将眼睛闭着养神,并没有熟睡过去。
而此时门外的两道身影,见屋里没有了声响,这才畏手畏脚的走回了自己房间。
进了屋,王大伯憨厚一笑,嘴里嘀咕着这小子不错,第一晚就把她女儿搞定了,王大妈倒是有模有样的用拳头锤了几下王大伯。
嗔道:“也没见过你这样卖女儿的,可怜了我那女儿。”
王大伯却是将王大妈往怀里搂紧些,有些语重心长的说道。
“以前狗蛋儿发病的时候你也看到了,就连外边的大医院都治不好,还要把狗蛋关精神病院去,可送到老道长那儿,一夜便痊愈了,剩下几个月,都是观察期,老道长那个时候就对我说了,狗蛋这辈子就只能跟余生在一起了,否则那病永远好不了。我这个人呀,大老粗,一辈子也只会种点田,可是我看见老道长,他虽然平平无奇,可我就感觉他是个神仙般的人物,有一天夜里我不是在山中放捕兽夹吗,我看见那座道观起了奇怪的蓝色火焰,正想过去帮忙救火,突然天空居然直接淋下了一大泼水,就跟有个人在天上泼似的,那夜我总觉得玄乎,你不是也问我怎么提前回家了吗?我当时没告诉你,只是后来对老道长,便越发的尊敬,媳妇儿?”中年男子看了看怀中熟睡的妻子,露出一股无奈的笑意,只是将妻子搂得更紧。
皎月,似乎更加明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