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份的天气,江边微风习习,吹在身上很舒服。
苏菀歌一个人,静静地站在江边吹着风。
这已经是她第三次被人抢角色了。
都说事不过三,但在她这里,这句话貌似不是很管用。
她不是不懂为什么她试镜过了,角色却不是她的。
她只是不想去懂,不想去想娱乐圈那些肮脏的事。
深吸一口气,又重重的呼出来,苏菀歌朝江面走过去。
在距离江水还有半步远的地方停下。
她想在娱乐圈创出一片天地来,难道也只能接受潜规则吗?
苏菀歌内心是拒绝的。
她虽然不是什么贞洁烈女,但被别人shang这种事,她是接受不来的。
特别的,对方还是些五六十岁的老头子。
如果是二三十岁的年轻帅哥,那还好说一点。
脑子里装着这些七七八八的想法,苏菀歌丝毫没有注意到脚下踩到了什么东西。
等到思绪飘回,她才隐约觉得有些不对劲。
动了动脚,发现她踩得有一块地方是凸起的。
视线朝下,这一看,差点没把苏菀歌给吓死。
大半夜的,在江边踩到一个人的手是种什么样的体验?
苏菀歌:要被吓死了一样的感觉。
因为视线的原因,苏菀歌只看到一只手,并没有看到其他的,等到江水退了退,她壮着胆子,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打开手电筒,这才看到她脚边还躺了一个男人。而且,还昏迷了。
这也就说明了她刚刚踩到他的时候,他一点反应都没有的原因了。
蹲下身|子,苏菀歌伸手推了推男人的头。
“喂!”
没反应。
应该是昏死过去了。
将手机收回口袋里,苏菀歌在纠结。
她到底是将人带回家呢?还是让人在这里自生自灭呢?还是……掏钱送他去医院?
掏钱就算了吧,她自己都是一个穷光蛋,现在穷的连吃饭的钱都没有,别说花钱将人送去医院了。
算了,还是将人带回家吧。
看他穿的衣服,应该都是上了档次的,家里,应该是很有钱的,如果她救了他的话,说不定,这个男人还会给她一点报酬,来报答她对他的救命之恩。
到时候,她可能狠狠地敲诈这个男人一笔,这样的话,她不仅有钱吃饭,还有钱交房租了!
光是想想,苏菀歌就觉得美滋滋的。
别看这个男人精精瘦瘦的,但苏菀歌将他捞起来的时候,可是费了好大的劲。
租的房子离江边不远,但要苏菀歌一个人将一个已经昏死了过去的大男人弄回家是不可能的。
最后,苏菀歌还是打了个电话给自己的好友,两个人合力将男人给带回家。
把人弄到浴室之后,两个女孩子气喘吁吁的斜躺在沙发上喘着粗|气。
“菀菀,你真的打算将这个男人收留在家里吗?”苏菀歌的好友,陶雨萌问道。
苏菀歌解释,“不是啊,我只收留他到他好了的那一天,他好了之后就会离开呀!”
“那他要是一直不好呢?”
不得不说,陶雨萌的脑回路真的很神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