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我并不太喜欢裴宴这种性格。
有点作,有点装,嘴巴毒,还特别矫情。
我俩是在我大学做家教那会儿认识的。
那天我刚从那个高档别墅区出来,就在路口撞上了他。
当时下着暴雨,这少爷连把伞都没有,光着脚在柏油马路上狂奔。
那一幕太惊悚了,我第一反应是哪家精神病院墙塌了。
我正打算绕道走,怕被疯子讹上。
结果他猛地冲过来,死死抓住了我的手腕。
一抬头,湿漉漉的碎发下,是一双漆黑深邃的瑞凤眼,那张脸美得简直有些妖孽。
我就那么一时色迷心窍……啊不,是一时心软。
我带他去了附近的澡堂子洗了个澡,又给他买了杯热奶茶。
他捧着奶茶杯子,抿了一小口就嫌弃地放下了。
皱着眉头说:“这全是反式脂肪酸和工业糖精,喝多了会变笨。”
我当时就无语了。
见我不说话,他坐在奶茶店里开始自言自语。
他说他被家里赶出来了,现在无家可归,身无分文。
如果我肯收留他,等他和家里那帮老顽固和解了,一定会给我一千万作为报酬。
听听,这不就是典型的杀猪盘话术吗?
但他长得实在是太好看了。
我这种从山沟沟里考出来的做题家,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精致的人。
皮肤白得发光,鼻梁挺得能滑滑梯。
发尾还带着刚洗完澡的水汽,整个人看起来像只落难的贵族猫。
唉,长成这样,要是流落街头,指不定被哪个变态给糟蹋了。
于是,我把他捡回了家。
他在我家住下后,我才慢慢了解了他。
他说他爸妈是搞房地产的,家里有矿,但他不想继承家业,他喜欢音乐,喜欢绘画,喜欢搞艺术。
裴宴兴致勃勃地给我展示他的抽象画作。
说实话,我看不太懂,感觉像是一堆颜料盘打翻了。
我只是个无趣且务实的程序员。
但出于礼貌,我还是违心地夸了几句。
裴宴傲娇地哼了一声,偏过头去,嘴角却疯狂上扬,耳尖红红的。
按理说,这种富家少爷体验完生活,和父母和好后就该滚蛋了。
但中间出了点小插曲。
那天晚上我加班回来,看见裴宴正在醒一瓶红酒。
桌上还点着蜡烛。
裴宴看着我,眼神有点迷离:“今天是我生日,我准备了烛光晚餐。”
我尝了一点他倒的红酒。
我不胜酒力,很快就断片了。
等我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就看见裴宴裹着被子,眼含泪光,一副被欺负惨了的样子看着我。
看着他胳膊上那些暧昧的红印子,我脑子嗡的一声。
“那个……需要我对你负责吗?”我试探着问。
裴宴把下巴一扬,像只高傲的天鹅:“你说呢?我可是第一次。”
见我没说话,他又加重语气重复了一遍,生怕我赖账。
“你听到了吗?我是第一次!很珍贵的!”
于是,我们就这么稀里糊涂地领了证。
婚后,他在家当全职煮夫,搞他的艺术创作。
我则辞职创业。
我是从小镇做题家一路卷出来的,好不容易从千军万马中杀进名校,我不甘心平庸一辈子。
所以我越来越忙,加班成了常态。
可能就是因为这样,我确实忽略了裴宴。
看着身边熟睡的男人,我开始反思自己。
难道上辈子,我真的因为忙于工作,最后把他弄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