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算是就这么被他给甩了,但也没有意志消沉,我一开始还以为,他不过是出去玩玩,时间久了,总会回到我身边,但他没有,他在上海发展的很好,还交了女朋友,年前回家,他大婚,我们家又离得近,不去也不行,我随了份不小的礼。在婚礼上,我们的视线相遇,倒没有仇人相见,分外眼红的剑拔弩张,我举起酒杯,隔着冗杂的人群,朝他微微笑,我想,四年的相处,他应该懂得我身体语言的表达。现在想想,有些事情,回过头来看,也就是那么一回事,谁又不跟谁一辈子,有些东西,放在心里就算了。今天是周末,不用上工,我准备去附近的书店逛逛,昨天开部门会议,说下周三要去深圳出差,我难得偷得浮生半日闲,可以看两本自己喜欢的书。洗漱完毕,对镜贴花黄,确定妆容对得起观众了,准备出门,手机突然响起,是老妈打来的,我接起,接下来的消息让我花容失色。我如个泼辣妇女般对着手机咆哮:“谁让你告诉他我在这里的,妈,我可告诉你,我绝对不让他……”话还没说完,老妈挂断了电话,我对着手机发怵,一火车青烟自我头顶窜起。老妈说,“地瓜”会来找我!我发誓,在我入土为安之前,我都是不想听到这个名字的,我把手袋往沙发上一扔,像条被抽了丝的绸缎般栽进沙发里。老妈说的“地瓜”,其实也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坏人,他叫朱浣,我曾经看过他的身份证,按照户籍上的年纪,他应该比我还小六岁。在我老妈回湖北以前,她曾在广州做了十几年的家政服务,她那个年代,改革开放没多久,父亲又意外去世,孤儿寡母的,在别人的介绍下,她便带着我来了广州,没有技术的劳动妇女,自然只能靠出卖劳力来养活自己跟年幼的孩子。她辗转在各大家政公司,最后被朱浣的母亲看中,成为固定的帮佣,老妈每到一个地方,唯一的条件,就是必须带着我一起入住雇方家里,我也是这样认识了当时才六岁的“地瓜”。他小时候是个长得很丑的小孩,身体又还虚弱,一直在保温箱里养了半月,老妈带我去保温箱里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我看着襁褓里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幼小的心灵,受到不少冲击,心想,他长大了可怎么办?但他家境富裕,父母在广州有名的白马面料城经营着几家皮革批发的铺面,他老家是潮州的,潮汕人都很善经营生意,只不过对子女的教育不是很重视。他自出生,就扔给我老妈照料,我鲜少见到地瓜的父母,后来他出国读书,我一直住在他们家在广州的老房子里,她母亲说房子租给别人不放心,就便宜租给了我,让我看管好房子。他父母也搬回了潮州老家,换句话说,在广州这么些年,我一直住的是他家的房子。房子是典型的广式建筑,位置地处城中村,三房一厅,带阳台与院落,院子里有一棵大榕树,花坛里种满了不少薄荷香草,但由于我太懒,但这些花草总是活不过花季。对于在南国漂泊求生的所有异乡人来讲,能住这样的房子,简直就是豪华别墅的待遇了,所以,老妈说“地瓜”会来找我,我是肯定不能把太子爷拒之门外的。硬来也肯定是不行的,老妈将“地瓜”的号码发给我后,我心中早有应对之策。我之所以讨厌“地瓜”,完全是因为他简直就是我童年的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