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男人扎堆的地方,空气总是臭烘烘的,尤其是四面环山的山寨,味就更冲了。
我承认,在发臭方面,女人确实不如男人。
山寨里当俘虏的几天,让我受够了江湖,脑子里每天想的都是谢府的温床,锦被以及香喷喷的浴盆。
牧野,就是一个不可理喻的疯子。
凭着一股蛮力,横冲直撞,粗鲁又讨厌,迟早会惹出乱子。
我越发的讨厌他,讨厌整个寨子,他居然厚颜无耻的想我当他的压寨夫人,简直做梦!
让我嫁给他,我宁可嫁给狗。
作为一个女子,我也有自己的梦中情郎啊。
不需要他英雄盖世,只要斯斯文文就好。
太子哥哥我就觉得挺好。
知书达理,温文尔雅,而且读书很多,每次出宫,他总会跟我说许许多多的见闻,小时候,我最喜欢的就是他来府上。
他知道我喜欢江湖儿女,只要来,便会跟我说很多很多故事。什么黑白双剑,天山蛇母以及倾城狐妖等等。
抓一把瓜子,捧一盘绿豆糕,我能听他说一整晚。
以至于懂事后,我就不怎么爱读书,单单喜欢舞枪弄棒,受不了读书的苦,却能在大院子里,一顿马步扎两个时辰也不觉得苦。
等到成年,出入江湖,见的多,自然也就看的明白。
太子哥哥我心里是喜欢的,但他未必是喜欢我,相比之下,他更看重我背后的家族——谢家。
飞焰军倒台后,牧焰在朝中的大半势力基本都被谢家侵吞了。谢家俨然是整个大陈最大的门阀,皇族很是忌惮。
我若不嫁他,不当皇后,不论嫁给谁,过不了几年,夫家大抵都会和牧家一般,被扣上一顶乱臣贼子的帽子,抄家灭族。
小时候多好啊,无忧无虑,有时候,真不想长大。
看看牧野,再想想自己,我更加笃定,自己得回去和太子哥哥完婚。
脚步声从身后传来,煞风景的汗味令我不禁蹙眉,不用想就知道,又是讨厌的牧野。
被抓进寨子里,他并没有限制我的自由。
大概,是觉得,凭他的本事,我是逃不出他的手掌心的。
哼!侥幸赢我一次,就目中无人了!
本姑娘早晚烧了你的寨子!
“你什么时候放我走?”我冷着眼问他。
他嗤笑一声:“想什么呢?进了我的门,睡了我的床,你就是我的女人了。这辈子都别想离开!”
“不知天高地厚!”我反呛道:“我满打满算被你抓进这里快一旬了,不要以为你打推了精兵就以为朝廷怕了你,我是谢家的嫡女,就这个身份,便足够将你这破山寨灭十次了!”
他不以为然:“是吗?那走着瞧好了!”
两天后,我拿着喜帖怒气冲冲的找到牧野。
“混蛋,你什么意思?”我瞠目切齿,怒意逼人。
他将仍在地上的喜帖捡起来,呵呵一笑道:“当然是娶你当压寨夫人了!”
“谁要嫁给你?谁要当什么压寨夫人?我死也不嫁,死也不嫁!”
“那可由不得你!”
“进了我的山寨,睡了我的床,你就是我牧野的人了!”
“你.....”我气急。
“你可知道,你把喜帖发出去,写了我谢昭仪的名字,后果有多严重吗?整个南山都不会再有活人了,牧野,你是疯子吗?”
牧野笑了笑,粗粝的皮肤下表情更显深沉:“我可以理解,你是在担心我吗?”
我怒极反笑:“牧野,我坦白的告诉你,我很讨厌你,从没有喜欢过你,你要捅破天是你的事,不要拉上我,还有你全寨子百姓的命,我不是跟你开玩笑,举国之力,将这里夷为平地!”
我说的很坦诚,牧野死不足惜,但我觉得最可怜的是无辜的山民。
这喜帖没有任何喜气,反倒是他们的催命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