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初逃了五年,兜兜转转还是遇见了那个她最不想见的男人。只不过,这一次她是以方琛妻子的离婚律师的身份出席。
姜初没想到,时隔五年,她和方琛相遇,竟在法庭上。更讽刺的是,姜初是以方琛妻子的律师出席。
从容侃侃而谈的姜初,在遇到方琛的那一刻忐忑不安,脸色失常甚至大脑一片空白,似乎只剩下了拿着材料照本宣读的能力。
在法官宣布择日再审理的那一刻,她脱了力似的坐在椅子上。
她想,怎么会这么巧呢?
这个案子是她临时接下的,前两天才从A市转到S市的正明律师所,过来的第一天,就把这个离婚案子交给了她。
“整个S市的律师都不愿接这个案子,不过你胆子大,或许可以试试。”
姜初听到这句话忍不住笑了,说:“对方多大的来头啊?”
“有钱人呗,跺下脚S市都要抖一抖的人物。”师兄笑了笑,看着她,“怎么样,敢不敢接啊?”
姜初把桌子上厚厚一沓材料抱起来,笑了:“反正我出国申请已经批下来了,再过半个月我就要去美国了,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我怕什么?”
因为案子接得急,姜初甚至连对方叫什么名字都没仔细看,只是审理了一下双方的矛盾冲突,她还自得地觉得这是一桩再简单不过的离婚案件。
直到在法庭上看到方琛。
[第一章]
从法院出来的时候,外头淅淅沥沥地下了雨。
姜初没带伞,干脆把包顶在头上。也算是她点背,这个地方实在偏僻,姜初一连换了三个打车软件,都没约到一辆车。
“姜小姐。”一道声音在头顶响起。
姜初抬头,是一个穿着黑色衣服的男人,头发抹了发油,标准的三七分,就像是电影里标准的英伦管家。
“方总请您上车。”
姜初心里一咯噔。
越过男人,她看见停在路边的黑色轿车,里面坐了谁,不言而喻。
姜初抿了抿唇,拒绝了:“不用了,我这儿马上……”
话没说完,她就见车窗缓缓降下,露出方琛那张经年不变的扑克脸。
他淡淡地看了姜初一眼,语气平淡:“上车。”
“我……”姜初脑子转得飞快,想着到底该怎么拒绝,可还没等她想出来,就被方琛堵了回去。
“怎么?当年有胆子一声不吭地溜走,现在连见一面都怕了?”方琛眉目微冷,语气带着讥诮。
姜初沉默了,她把头顶的包拿开,慢慢地走了过去。
车内暖气开得很足,姜初一坐进去,就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方琛皱着眉,递给她一包纸。
“不用。我没事。”
“我让你擦擦你的包。”方琛瞥了一眼姜初放在车座上湿淋淋的包,“你知道我车上的坐垫是什么价格吗?”
姜初一噎。
她咬着牙接过纸,愤愤不平地擦包,在心底把方琛翻来覆去骂了个遍。
呵,难道她花高价买的A货包包就不贵吗?!
“你就没有什么想跟我说的吗?”
方琛在一旁看着她足足擦了十分钟的包,把包的金色链子都擦掉漆了,终于忍不住开口。
“有啊。”姜初认真地点点头,“下个路口把我放下来,我到家了,谢谢。”
方琛的脸一瞬间沉下来。他冷笑一声:“做梦。”
姜初没有意外。她就知道方琛不可能放她回去。
“不让回家,吃饭总行吧。”
方琛脸色缓和了一点儿:“想吃什么?”
“火锅。”
姜初是故意挑衅,方琛这个人,生平最厌恶的就是吃火锅了。
方琛点点头,对着司机说道:“前面日料店停一下。”
姜初顿时咬牙,她最讨厌吃日料了!
她最终还是乖乖地和方琛面对面坐在了日料店的包房里。
“什么时候回来的?”方琛淡淡地开口。
“前两天。”姜初看了方琛一眼,飞快地接着说道,“不过很快又要走了。”
方琛动作一顿,似笑非笑地看着姜初。
“你以为你招惹了这个官司,还能那么顺利地从这儿脱身?我劝你最好明天就把这个案子甩了。”
“说到这儿,我也很好奇。方先生为什么这么急于和自己的妻子离婚呢?就因为妻子家族的公司破产了?”姜初顿了一下,又道,“不过也可以理解,毕竟方先生一直是这种利己主义者。”
方琛沉下脸:“你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啊。”姜初耸了耸肩,“不过我友情提点您一下,您现在正在和您的妻子沈镜如女士诉讼离婚,我作为沈镜如女士的委托律师,不宜和您见面。”
“整整五年没见,你口舌伶俐了许多,不愧是做了律师的人。”方琛讽刺道。
“方先生却好似还和从前一般,薄情寡义。”
方琛冷笑一声,把杯子磕到桌子上,里面的清酒洒了大半出来。他走到门口的时候顿了一下:“这个案子你明天就推了。”
方琛索性不再多费口舌,径直走了。
姜初等方琛走后,给自己倒了一小杯清酒,只喝了一小口就又吐了出来。
还和以前一样难喝。
可她和方琛,已经变得大相径庭。
姜初幼时父母双亡,她在福利院长到十七岁的时候,被自己素未谋面的叔叔接了回去。
姜初的叔叔是当地的房地产商,小有家产,按理说该比福利院好上千百倍才对,可因为姜初从小生活在福利院,没见过世面,家里的两个姐姐时常讥讽她是土包子。
那大概是姜初人生中最灰暗的一段时间。
别人的青春期光鲜亮丽,姜初的青春期只是一片灰白。
只有后来遇到了方琛,才稍微添上了一丝颜色。
因为遇到方琛的那日,是她大学的开学典礼。那天不巧姜初吃坏了肚子,礼堂很大,她又不认识路,四下都没找到卫生间,好不容易在拐角处遇到了一个人,她忙拽住了。
“同学!”
“什么事?”清冷的嗓音响起,让姜初微微一愣。她抬头,正对上面前男人漆黑的眸子。
姜初发誓,那是她这么多年遇到的长得最帅的男生。他皮肤很白,眉眼带着疏离的冷意,鼻梁高挺,薄唇轻抿。
“你有什么事?”他皱着眉,又问了一遍。
“我……找卫生间。”姜初结结巴巴地说道。
“一直往前走然后右拐。”说完这句话,他就转身走了。
姜初在原地愣了好一会儿,直到肚子抽疼,才急急忙忙地往卫生间跑过去。
姜初再回到座位上的时候,演讲已经开始了。
她对这种演讲一向没有兴趣,正准备打开手机刷刷微博,突然台上演讲的声音让她莫名地觉得耳熟。
抬头一看,她惊愕地发现就是刚刚碰到的人。
姜初有些激动,忙问了旁边的同学。
“他是学生会主席方琛,方家你知道吧?他是方家的太子爷。”同学为她解惑。
方琛,这两个字被姜初在嘴里念叨了多遍,藏进心底,缱绻入了梦。
后来姜初在一本书中看到过这么一句话——所有的一见钟情都是见色起意。
姜初想,她对方琛,大概就是见色起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