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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是维克多查理的小说神之刃免费章节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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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故事的开始

神之刃
神之刃

第十天了。

黑牢里,维克多默默地用指甲在墙上添了一条竖杠,就在另外九条竖杠的旁边,长短一致,间隔均匀。他曾经听说过一些关于监狱的事情,也听说过关于地牢的传说。在那些故事里,平凡或者不凡的犯人们就是这么计算时间的,直到被释放或者被处死,抑或是逃出生天。

说不定自己的这些杠杠会成为将来那些住客心中的一个传说吧……他抬头仰望着头顶狭小的通风口,看着阳光穿过小孔形成的细长光柱,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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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天以前。

博尔多镇位于佛伦斯王国的东北方向,勉勉强强算得上地处腹地。南边的虫灾自然是与这里毫无关系,北边的兽潮也很少会波及到这里——上一次有魔物侵袭到博尔多镇,好像是七十年以前的事情了。那时候这个镇子还没有这么繁荣,也没有那么多的人。若不是边境上不时传来的捷报与警讯,人们几乎就要把兽潮的事情忘记了。

同往常一样,十六岁的健硕少年维克多肩上担着五六张完整的野兽毛皮,腰上挎着一臂长的砍刀,手上提着一把整根木头削成的长弓,慢悠悠地行走在博尔多镇的街道边上。他有着一头稍显凌乱的黄色长发,从脑袋上披下来,直到肩膀,随便拿亚麻布条扎了个小马尾。至于容貌,实在没有什么可说的,扔进人群或许就再也找不出来。

维克多是来交易皮毛的,这是他与他父亲唯一的收入来源。如果一切顺利,他将会把这一摞皮子扔在镇子北边的皮革作坊里,换上几枚银币——镇上的人称作利弗尔,然后买上一大包盐,再挑一些从猎物身上得不到的杂货,装到自己背不下,再顺着原路回到山上。

如果真的一切顺利,那维克多就将延续自己作为猎人的生活。每日行猎,剥皮抽筋,去镇子上交易山货。在二十多岁的时候或许能找个愿意跟自己过日子的姑娘生几个孩子,然后……

但就在这一天,他遇到了人生中的第二个巨大危机——第一次是在维克多十二岁的时候,面对一头饿急了的孤狼。

一声清脆的号角,让原本熙熙攘攘的街道为之一空。维克多以前听过这种旋律,这表示将有大人物到来。他原本就走在街边,这时更是朝里缩了缩。

“是谁呢?”周围的平民低声议论着。

当人群最终散开,三竿旗帜在街道的尽头显现出来。王室独享的烈日纹饰,照耀着一柄竖起的短剑。

“是三王子!”有见多识广的商人认出了这个纹章,带着些许得意嚷了出来。于是人群大哗,纷纷长出了一口气——一个谜底揭开了,实在是值得庆贺。

“私生子查理……”某些角落,隐约可闻小声的议论,“一个女奴的儿子!”

说话的并非什么豪门贵族,也不是与佛伦斯王国的王室有着什么深仇大恨的神秘人物。那只是一些顽固的持出身论的平民,在相互间发泄对这个世道的不满,以及教导其他不知情的路人。

三王子在两年以前还不是三王子。虽然体内流淌着国王的血液,但私生子的身份却让他只能住在神庙里,每日供奉着王国的守护神:太阳神迪尔。按照一些不成文的规矩,查理,现在的三王子,曾经的小僧侣,将会这样度过他的一生,直到死去。

现在,私生子查理是王国禁卫骑士团的统帅,无论是西边的德拉王国,还是北边的无尽密林,都留下过他胜利的痕迹。一个新近崛起的战神般的人物,王国未来的希望,一个传奇的私生子。

平民们不知道这两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他们只知道王国出了一名威武的将军,国王多了一个好儿子。原本碌碌无名的查理则得到了一个并不怎么响亮的绰号:私生子。

——能有绰号的贵族都是要在史书上留名的,尽管这个绰号并不怎么好听。

但这并不妨碍查理受到人民的爱戴。德拉王国那个信奉风神的国度倒也算了,北方的无尽密林可是兽潮的源头。三王子能在那里建功立业,那就是英雄。

现在,英雄来到了博尔多镇。骑着高头大白马,身穿擦得雪亮的锁链甲,胸口与腹部是几片弧度优美的金属片,撑起外边套着的雪白罩袍。罩袍上的太阳纹饰在午后的阳光下,明亮异常。那一头金黄耀眼的头发在脑后服帖而顺滑,足以迷死万千怀春女子。

“诸位王国的臣民。”英雄查理控着身下白马,让那牲口慢慢踱着步子,口中喊道,“北边的兽潮已经被击退,王国重新回复了和平!”

不愧是久经沙场的将军,他的声音中气十足,压过了所有嘈杂。整条街的人都知道了这个消息——当然,他是走一段说一段的,所以这倒不值得夸耀。

“陛下万岁!”兽潮的恐怖是众所周知的,即使没见过也都听说过,于是人们欢呼雀跃,“查理王子万岁!”

反正这里不分万岁九千岁,随口那么一喊,也没人会来追究。

维克多平日里沉默寡言,在这种氛围下也不自觉地受到感染。他渐渐开口,先是小声,然后高声欢呼,只觉得如梦似幻,仿佛身体不受自己控制一般,却又觉得十分舒畅。

“兽潮跟我有什么关系?”欢呼中的维克多在心里断断续续地想着,“不过这样挺高兴的。”

查理并非孤身而行。他身后约一个马身的距离,是三个擎着王子旗帜的亲卫骑士,与查理的装备相仿,只是罩袍的纹饰更加简单。在他们身后,则是一百扛着长枪的士兵。虽然没有列装闪亮的锁甲,但他们身上的皮质甲胄也并非凡品。

这一支队伍若是放到战场上,或许稍显渺小。但扔进这么一个小镇,却让人心生敬畏。围观群众依旧欢呼着,但在这支军队经过自己面前的时候,总会忍不住将头低下,不敢正视。

维克多没有低头。对他而言,虽然这些士兵杀气凛然,威风八面,却怎么也比不过山中嗜血的野兽。当然,他并不想引起别人注意,但在这个时刻,维克多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多么的显眼。当私生子查理从他面前的位置经过的时候,他羡慕地打量着王子、骑士还有士兵身上的铠甲,嘴巴微微张开,险些就流下了口水。

当然,他并不至于因此而触犯什么王国的法令。过往的士兵们对于维克多眼中的羡慕之情感到十分满意,有的甚至朝他露出了些微笑。

查理王子也在打量他。尽管马匹已经慢慢走过维克多的面前,但王子回过了头,继而回过了身。目光先是扫过了维克多肩膀上的兽皮,然后盯了两秒被他临时背上身的长弓弓梢,最后路过了维克多身上的兽皮外套,终于收了回来。

竟是一眼都没有看脸。

“认住那个猎人。”王子对身后的亲卫骑士之一吩咐道,“我有用。”

下达命令的人没有说为什么,接受命令的人也没有问。主从之间只是一句话,外加一个点头,就决定了一名少年的命运。

被改变命运的少年对此一无所知。当王子的队伍从镇子的那一头走到了这一头,平民们也就散了。行路的行路,逛街的逛街,乐意站在原地交流心得也是有的。三王子殿下率军驻扎博尔多镇外,据说是在这一次的平定兽潮的过程中受了些伤,需要调养。

“军纪严明……”有议论声。

“不扰民……”各种褒扬。

“私生子查理……”老古董始终存在。

维克多听着周遭的各种议论,在心里翻了翻白眼。他更关心那支军队会不会骚扰到自己的生活——镇子旁边的山不高,猎物也就那么多。若是那些士兵闲来无事进林子排遣寂寞,自己和父亲的日子肯定会变得更加艰苦。

无论如何,先把这些皮子出手吧。

卖完皮子,维克多一身轻松地在大街上徘徊,犹豫着是不是要去酒馆里听听诗人们的故事,顺便打听些外面的趣闻。他凝望着松针酒馆的大门,手中紧握刚刚换得的银币,心中纠结。

“买盐,买布……”少年心中默默盘算,“一共是……”

一阵剧痛从脑后袭来,维克多眼睛一翻,瘫倒在地,利弗尔撒了一地,碰撞着发出清脆的声响,引来许多目光。

“缉拿要犯,闲杂人等回避。”两个白袍男人站在倒下的维克多身旁,冷冷地扫视着那些或是尖叫,或是围观的平民,语气冰冷,透着杀气。

原来是缉拿罪犯啊……围观众们恍然了。他们的眼睛齐齐地瞄了一眼白衣人腰间的佩剑,又扫了一眼白衣人胸前的王室纹章,渐渐散了。

“好像是那个猎户……”等到走远了,才有人轻声议论,“想不到啊,平时看起来挺老实的……”

“是啊,谁知道呢,杀了人逃进山里的吧。”有人应和。

于是大家相视点头,偷瞄了一眼架住维克多离开的两个男人,开始赞颂起查理王子的英明来。一个通缉犯,这得是多大的隐患呀!

街道上恢复了平静,就好象什么都没有发生过。路过的平民很快就忘记了这件事情,直到镇长慌慌张张地跑到公告处紧急宣读了一份关于查理王子勇擒恶贼的通告,他们才重新想起这件事来。欢呼一声,再议论一番,日子该怎么过还得怎么过。

小镇重新开始热闹起来,并不因为少了个人而稍显慌乱。

而当维克多醒过来的时候,他已经在黑牢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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