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良心说,这本狂击武技还算挺不错,虽然名字不够霸气嚣张,但胜在实用。武技按效用大小,在佣兵工会分为黑铁、白银、黄金、白金、钻石五个等级,每个等级都有严格的标准和限制。
狂击武技应该能排上白银级这一目,维特默默给出评价,倒不是他真的懂得分辨武技优劣。只是因为通常那些黑铁级武技连汇编成册的资格都没有,谁指望能从书籍上学到胸口碎大石呢?
这本狂击武技优点很多,首先既不挑人也不挑兵器,换而言之,是天才也罢,是蠢材也罢,用刀剑也罢,用斧钺也罢,统统都能学。其次,这种利用肌肉或者气息运转技巧,进而让攻击效果幅增的武技,总比那些防御武技要受欢迎一些。最后更关键的是,这本武技不要钱。
在佣兵工会,白银等级的武技,随便一本都是十来金,如果是那种附加高手批注的,可以卖到二三十金币以上。
维特粗略翻看了一下,这本武技没有批注,可能是因为太简单,都懒得有人批注。武技分三章,分别对应初阶、中阶、高阶武士,一二三阶武士都算初阶,所以维特目前只能修炼第一章。
这一章为基础,初阶武士基本感受不到武道气息,所以主要学习如何利用巧劲来叠加武器伤害。举例来说,持兵器向下砍就远比向上挑容易造成更大伤害,但如果向上挑时配合腰背肌肉转动的力量,可以让向上挑的动作也能具有往下砍的攻势,从而造成更大的伤害。这些技巧需要大量练习,让肌肉和骨骼形成记忆,成为动作习惯,以后在修炼中阶高阶狂击时才能发挥更大优势。
闲来无事,维特又不想再去面对噩梦,于是提起一把猎人常备的砍柴刀,在洞口宽敞处开始有模有样地练习起来。
夜空中繁星点点,洞口处寒风萧萧,练武少年风姿绰绰,这本是美好的画卷,不过只持续了一会,便被一声刺耳的狼嚎打断。
突如其来的狼嚎划破了沙漠的寂静,接着连带起更多或远或近的凄厉狼嚎,此起彼伏,让人毛骨悚然。
猎人们都很警觉,第一声狼嚎出现时便纷纷惊醒坐起,没等成片的狼嚎消散,猎人们已经穿戴整齐,挤在洞口那些栅栏后,各个面色紧张如临大敌。
对于每一个沙漠地区的居民来说,魔狼都不算陌生词汇。从小到大,父母亲吓唬孩子无非“魔狼最喜欢吃爱哭的孩子”,“再不听话魔狼就要来吃你了”,“再调皮就把你喂魔狼”,这几句翻来倒去。
魔狼是沙漠边缘地区居民能接触到的最高级魔物,心中的畏惧与生俱来。
人类把魔物划分成高中低三级,比如巨型水晶毒蝎就属于低阶魔物,通常猎人们猎杀的也只是低阶魔物。而魔狼则属于中阶魔物,不但比低阶魔物更强大,尤为重要的是这类魔物会施放魔法!
如果一个人类会使用法术,那就成了稀缺珍贵的职业——魔法师,代表着强大与富有。而中阶以上的魔物天生就会使用一些魔法,在战斗中极大提升战斗力,也对人类更具威胁性。
所以对于在外露宿的猎人来说,没有比遇到魔狼群更坏的消息。按照猎人们的经验来看,能听到魔狼嚎叫的地方,魔狼必定也闻到了猎物血液的香味,就看洞窟里猎人们的吸引力够不够大了。
“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莫克恨恨地一拳捶在山洞壁岩上,震下簌簌沙尘,满脸焦虑:“听起来不是单独的游荡脱群魔狼,我们可能有麻烦了。”
麻烦……维特最讨厌麻烦,但似乎麻烦很喜欢跟着维特。
“我们现在就跑吧!这里离卡坦村也就七八十里,运气好的话,明天一早就到了!”一名猎人已经明显慌了神,魔狼可不在这次狩猎队的目标范畴之内。
“慌什么!”作为队长,莫克的沉声低喝让猎人们心里安顿不少,这里唯一有狩猎魔狼经验的只有莫克本人,此时自然更有话语权,冷静分析道:“魔狼一般夜里觅食,现在赶夜路危险性太大。都给我老实呆着,养精蓄锐!明天太阳一露面就走!”
话虽如此肯定,莫克内心还是充满了困惑:卡坦村是附近唯一的补给点,已经属于沙漠边缘,这些在沙漠内部称王称霸的魔物怎么会到了这里?
对于魔狼,维特只知道这些家伙相当值钱,魔狼材料是纺锤沙漠的重要贸易品,魔狼皮是罗兰贵族们追捧的上等皮料,可以做成衣服、地毯、壁挂;魔狼骨和血都带有魔力,尽管稀薄,也能卖出不菲价格;狼牙狼眼之类的东西,作为力量和狼性的象征,同样很受民众欢迎;而象征男性能力的魔狼鞭,更是贵族们热衷的畅销品,甚至需要预定。
尽管猎杀魔狼利润丰厚,可一般猎人对于此还是力不从心。如果没有强大的自身实力,没有精良的狩猎装备,没有经验丰富的老猎人带队,去猎杀魔狼基本都有去无回。
如今半夜出现的魔狼让众人都没了睡意,即便只闻其声,也使得一众猎人心里忐忑不安,瞪着眼干熬时光,等待太阳升起。
“出发!”
东方刚泛起鱼肚白,莫克立刻下达命令,带领众人匆匆离去,线路也做了更改,远远绕过昨夜狼嚎传来的方向。
一路上气氛都很紧张,大家默不作声脚步匆匆,莫克时不时抬头眺望狼嚎的方向,确认没有魔狼出现才又继续埋头赶路,过一会再眺望一阵,如此反复,让整个队伍更加心神不宁。
维特懒散地瘫在灌木扎成的木筏上,上身半仰倚着巨型毒蝎的螯钳,左手攥着狂击武技,右手以指代剑对空比划,队伍凝重的气氛对他来说毫无影响。
陡然间,队伍停下了脚步,为首的莫克仔细嗅着裹在风中的气味,脸色越来越难看,随后其他猎人也渐渐察觉到了异样,纷纷慌乱起来:“哪来的血腥味?”
猎人们对气味很敏感,但在这样广阔的沙漠里,气味挥发飘散极快,既然能被闻到,那说明要么血量很大,要么距离很近。再联想到昨夜的狼嚎,猎人们嘴里都开始泛苦,怕什么来什么!
再翻过一座沙丘,血腥气味的源头出现了眼前。破败的帐篷营地满目狼藉,残肢断臂散落了一地,殷红的血迹染红了成片黄沙,形成一块醒目的褐色区域,浓重的血腥味正来源于此。
一群秃鹫丝毫不在意猎人们的到来,肆无忌惮享叼啄地上的碎肉,甚至连人类琵琶骨上的肉渣都不放过,与它们共同享用这顿大餐的还有满地蠕动的沙漠蠕虫,这些油腻肥硕的蛆状身躯一点一点吞噬比它们身体还要粗大的肉块,不时挤压出一道血水,令猎人们作呕不已。
从遗落满地的装备部件来看,这些受害者应该是佣兵,防具以金属轻甲为主,夹杂一些皮甲。闪着寒光的兵刃大多完好无损,甚至都没有沾染血迹,想必遭遇袭击时根本没有来得及组织抵抗。
莫克粗略一数,总共大概十四五个人类头颅,血肉模糊的脑袋早已分不出长相,只能向众人诉说这里曾有十四五具鲜活的生命死于魔狼之口。几乎不用推敲,老练的莫克一眼就能从残肢的创口看出魔物的类型,被带有血槽的狼牙撕啃过的东西,创口不但极深,还往往会被撕裂成段。
魔狼袭击这些佣兵并不一定为了果腹,对魔狼来说,慢慢折磨人类可能只是游戏而已。沙漠里其他魔物捕杀人类只为了充当食物,所以往往会有幸存者逃生,而魔狼不会给人类任何机会。
维特第一次见到如此残酷的惨状,惊恐之余以至于忘记作呕,愣愣看着惨烈的景象微微发抖。
“继续走啊!没看过死人吗?”莫克近似冷血的话语反而给了众人一丝安慰。
在沙漠里,冷静的判断和准确的抉择往往才是生存的关键。